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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教育教学运行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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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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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与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各教研室。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各教研室的考核和督查工作。

三、考核内容

以教研室职责和教研活动为基本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表现、教育规范管理、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指导学生工作等方面(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一)总结。各教研室在年末要准备好本年度的各种教研活动原始记录、课题、论文等相关材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价。

(二)述职。组织教研室主任集中述职。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直接作为本年度优秀教研室评价指标。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实行聘期制,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研室主任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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