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4]8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严格掌握申报范围,坚持申报条件,围绕申报内容,精心组织申报材料,认真做好一期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信箱:jsppzy@126.com。
附件: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