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 年本)》(教社科〔2021〕2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任务,现面向全院选任授课教师,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素质要求: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
2.能力要求:独立带队开展实践活动的能力;
二、选任程序
1.教研室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本人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授课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121510078@qq.com;
3.学院备案。
附件:
1.《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授课教师名额分配表》
2.《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授课申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