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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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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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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开展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人员。202211日后进校的教职工、长期病假的教职工和其他原因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二、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为基础,全面考核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依据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的各岗位职责和工作量标准,教师岗位另外结合学院制定的岗位个性化分配工作量方案,开展考核工作。

1.病假、产假和因公出国(境)外研修人员,可以免除其相应时段内的工作任务,不统计工作量。例如,某教师在2022年应完成教学工作200当量、科研工作100当量,因其休产假六个月,2022年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均减半,分别为教学工作100当量、科研工作50当量,2023年和2024年应完成工作量不变。

2.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内职称变动的教师,其应完成工作量分段计算。例如,某教师原为讲师职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应完成教学工作140当量,科研工作50当量,20237月晋升副教授职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应完成教学工作200当量,科研工作60当量,其聘期内应完成的教学工作当量为140+140*7/12+200*5/12+200,应完成的科研工作当量为50+50*7/12+60*5/12+60

3.2020年(含)后进校、首聘期已满的博士教师,其第五轮聘用期满考核结果参考博士教师人才启动基金期满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教职工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档次,聘期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期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者。

3.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不签订聘用合同者。

5.在聘期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者。

五、考核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个人总结述职--学院核实与评价--公示--学校审核审议--确定档次”等程序开展。

(一)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的5-7人期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期满考核工作。

(二)教职工对个人聘期工作予以总结,认真如实测算统计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完成业绩支撑材料留存备查。

(三)214日前教研室汇总本科室教职工考核表并上报学院党政办。

(四)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和工作量标准,结合教职工业绩支撑材料、实际表现,核实工作量完成情况。

(五)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本人,并在本单位公示。聘期内调动转岗的人员,由现聘单位参考原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六)228日前,学院将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书面报告(包括考核小组组成情况、考核组织程序、单位考核人员情况、考核结果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教职工个人考核表以及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k@xzhmu.edu.cn


附件:

徐州医科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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