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 年本)》(教社科〔2021〕2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任务,现面向全院选任授课教师,通知如下:
一、选人对象
全院在职在册教师
二、基本要求
1.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关学科背景;
3.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工作,具有独立带队开展实践活动能力。
三、选任方式
1、各教研室推荐;
2、教师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授课申请表》(附件),2025年8月21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597946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8月13日